关于校级教学督导组开展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 
 
 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学校要求,从2023911日开始,校级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(部)进行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。具体检查内容如下:

1. 《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(安财教{2023}44)》文件中要求检查的具体内容。

2. 2023届毕业论文检查。主要是对开题报告、论文指导意见和论文答辩记录检查的基础上,重点对论文选题、指导人数和论文替代方案进行检查。

3. 上学期期末试卷检查。主要是对试卷漏签、漏统,装订顺序、装订规范进行检查的基础上,对命题类型、试卷内容、评分规范进行重点检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教务处督导与评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97日    


附:校教学督导组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

学院

时间

督导组

911日下午(周14:30

经济学院

本科第一组

911日下午(周14:30

会计学院

本科第二组

911日下午(周14:30

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

本科第三组

911日下午(周16:00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本科第一组

911日下午(周16:00

金融学院

本科第二组

912日下午(周14:30

艺术学院

本科第一组

912日下午(周14:30

工商管理学院

本科第二组

912日下午(周14:30

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
本科第三组

912日下午(周16:00

国际经济贸易学院

本科第二组

912日下午(周16:00

体育教学部

本科第三组

914日下午(周14:30

法学院

本科第一组

914日下午(周14:30

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

本科第二组

914日下午(周14:30

文学院

本科第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