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 
 
 


根据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部署,以及教务处本学期工作重点,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安排如下:

1.督导工作前期准备。2周(线下开学后的第1周)为工作准备周。本周用于学习学校 2021年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相关内容,围绕“坚持立德树人,聚焦‘四个回归’,奋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”的精神,结合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求,具体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督察细节、数据要求和实施方案。

2.期初督导检查。3周和第4周,开展对各教学院部期初教学工作检查,重点了解各院部涉及到的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目前建设的基本情况,以及本年度相应建设计划。同时,收集、整理各院部涉及到的国家级一流课程、质量工程重点项目、教学竞赛等的基本数据。

3.日常督导工作。5周至第17周,安排日常随机听课,第11周前后参与各院部的期中教学检查。

4.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督查。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中期督查工作,从教学督导中抽出部分人员完成,安排在五月中旬进行。

5.其他专项督查。开展各专业课程建设、课程思政、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、学科竞赛等专项督导工作,由教学督导人员分组完成,安排在五、六月份进行。

6.培训学习与交流。对教学督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与兄弟院校间的督导工作学习交流,安排在四月下旬,教学督导人员分组完成。

7.专题研究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拟申报教研课题,开展围绕教学督导工作的专题研究。制定和完善督导工作规范。

8.期末督导工作。18周起至学期末,收集、统计和整理课堂督查记录,召开教学督导总结、分析、研讨会议,撰写并呈报教学督导报告。


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

2021.3